《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26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政府投资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相关法规制度密集出台。2019年7月和2020年8月,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印发了《政府投资条例》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96号)。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要求地方出台政府投资法规配套制度。 2023年12月,郑州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郑发改设计〔2023〕585号),规范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程序。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衔接最新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县发展改革委在深入研究相关文件、认真总结已有实践做法、积极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

《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是适应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的现实需求,对于强化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六章四十六条。

一是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投资方式、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规定县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二是规范了决策审批过程。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流程及原则,同时强调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加强绩效管理。明确了政府投资审批要求、审批程序和设计变更相关要求,以及投资额度不同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应当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要求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资金落实到位。对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及较大变更、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项目实施过程予以规范。

四是做好项目竣工验收。明确项目竣工验收、结余财政资金、固定资产移交等相关内容。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实行行政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四、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政府投资项自计划的执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对政府投资项自计划执行情说作专项报告,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县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62126895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