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与目的
今年端午、国庆假期期间,县商务局对全县酒店住宿业开展调研,结合往年数据,深入分析我县酒店住宿业现状,发现目前酒店住宿业存在高端酒店偏少、品牌效应较差、经营效益不高等短板和不足。为持续保持酒店住宿业良好发展势头,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支撑经济社会和县域旅游发展,根据县领导指示,由县商务局牵头,文广旅体局、发改委、资源规划局、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参与,起草制定了《中牟县促进酒店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起草政策法规依据
《扶持办法》主要依据国家和本县发布的有关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19〕1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39号;《中牟县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并参考其他县区酒店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主要从高端项目引进、品质提升改造、运营管理支持等3个方面,对在中牟县办理工商注册的酒店项目和运营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支持。具体来看:
(一)高端项目引进方面
一是对新引进高端酒店项目,按总投资额分两类补贴标准,依据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7200万元补贴;二是对新引进知名品牌民宿项目,按总投资额分两类补贴标准,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获得国家甲级、乙级、丙级评定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三是对全自持物业的酒店项目给予优惠用地政策扶持。
(二)品质提升改造方面
一是对酒店星级评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二是对酒店实施品质改造和服务提升,且年营业额达到标准,按认定工程总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三是对文化主题类酒店获得金鼎级、银鼎级和精品旅游饭店评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三)运营管理支持
一是对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标准但未参与评定,且年营业额达到标准的酒店,给予三个会计年度内(会计年度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的时间区间)不同比例的经济贡献县级留成部分奖励;二是对年营业额达到标准,给予三个会计年度内不同比例的经济贡献县级留成部分奖励;三是对年营业额达到标准的酒店,给予运营公司管理团队补贴;四是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高端酒店品牌,或委托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经营,且入驻运营满3年,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奖励;五是对酒店员工参加国家、省(市)级行业竞赛,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六是对高层次人才到我县知名酒店就业并符合条件,给予人才津贴和补贴;七是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对酒店运营企业给予专项支持。
最后,通过附则相关条款,对酒店项目或运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等例外情形做了限定;同时要求,酒店获得奖励或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当年经济贡献县级留成部分。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中牟县商务局
解 读 人:牛 宁
联系方式:13007619595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