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19/2016-00017
  •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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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2-22
  • 2016-02-22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全委总编制数27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全供事业编制120人,差供事业单位编制34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87人。实有人数295人,其中:行政50人;全供事业131人;差供65人;自收自支49人,为混岗设置。内设6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服务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农业综合开发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园艺科、产业化科。下属17个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村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涉农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意见;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拟订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思路、工作方案、推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承担全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法规、标准;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提出全县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协调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落实基地开发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并发布信息;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县农业生产,落实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全县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检测、发布农业灾情;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负责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十)负责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组织实施生态农业、节水农业项目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拟订全县蔬菜、花卉(野生花卉除外)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蔬菜、花卉的结构调整、基地建设和区域开发。指导蔬菜、花卉、水果(干果除外)、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的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和推广。


(十二)拟订全县渔业生产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渔业发展项目及水生动物防疫检验工作;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渔船、渔机、网具; 负责渔业安全生产,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控制数共52484282元。


(一)人员经费:3950000元


人员基本工资1202306元,津贴补贴1513992元,养老保险448361元,医疗保险128104元,第十三个月工资207921元,住房公积金239316元,遗属补助210000元。


(二)公用经费:420000元


人员公用经费3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0元。


(三)专项经费:39924282元


1.自收自支人员“三金”563460元。


2.全供人员包干工资6550000元。


3.差供人员工资及“三金”1440000元。


4.农业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建设工作专项经费60000元。


5.中牟县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专项经费50000元。


6.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经费50000元。


7.中牟县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专项经费200000元。


8.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专项经费250000元。


9.农村能源环保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


10.村级农民技术员工资454200元。


11.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占用土地租金219585元。


12.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经费50000元。


13.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及农民负担等工作专项经费100000元。


14.举办西瓜大蒜节活动专项经费350000元。


15.农业综合开发县级配套资金4000000元。


16.扶贫开发县级配套资金12875000元。


17.现代都市生态示范园建设项目3922800元。


18.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收费安排)525000元。


19.抚恤金35700元。


20.扶贫工作人员经费500000元。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5000000元。


22.办公用房租赁经费1732500元。


23.办公用房搬迁补偿费170000元。


24.中牟县大中型沼气项目(东正牧业科技有限公司)349022元。


25.拆除办公用房经费426600元。


(四)提前告知数:8190000元


1.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50000元。


2.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省级资金3970000元。


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经费200000元。


4.农业技术推广与体系建设60000元。


5.水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100000元。


6.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农业标准化100000元。


7.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100000元。


8.确权登记颁证项目3330000元。


9.乡镇(区域)农技站条件建设2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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