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牟县委、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牟发[2002]2号),设置中共中牟县委宣传部(挂中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共中牟县委宣传部为县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宣传部核定编制人数为 21人,现实有人数21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全县宣传文化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宣传文化系统有关政策的制定;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指导全县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的工作:对县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单位的工作实施方针和政策的指导:代管中牟县新华书店。
(四)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系县文化局;代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部署全县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负责全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
(六)制定和实施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的规划和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协调有关管理全县新闻网络建设。
(七)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八)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门管理县直宣传文化部门领导干部;负责全县宣传干部和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宣传文化经济政策,负责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计划使用。
(十)调查研究,掌握社会舆情和群众思想动态。
(十一)中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中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调查了解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交流推广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法规、条例;指导全县军民共建、工农共建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
(十二)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你单位支出预算总数为6897401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7585元
基本工资966744元,养老保险203016元,医疗保险58004元,第十三个月工资80562元,绩效工资55762元,住房公积金116009元,遗属补助7488元。
(二)公用经费:249316元
人员公用经费189000元,福利费253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
(三)专项经费:5160500元
1、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经费10000元。
2、全县中心组学习工作经费200000元。
3、十八届五中全会宣讲活动经费50000元。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经费60000元。
5、“感动中牟”十大人物颁奖活动200000元。
6、重大节庆文化活动经费600000元。
7、与国家级媒体战略合作经费500000元。
8、与省级主流媒体战略合作经费600000元。
9、外宣工作经费200000元。
10、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费400000元。
11、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经费50000元。
12、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50000元。
13、诚信制度化建设活动经费50000元。
14、手机报工作经费800000元。
15、网络宣传管理工作经费50000元。
16、网络媒体合作宣传工作经费450000元。
17、领导包干70000元。
18、文明奖97200元。
19、宣传文化系统培训费400000元
20、摄影展活动300000元
21、2015年综合工作考评奖20000元
22、郑州市第二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暨第十七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奖励资金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