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6664/2023-00028
  • 中牟县人民政府
  • 稳增长、扩投资、促消费
  • 2023-02-02
  • 2023-02-02
出大招!最高奖1000万!中牟刚刚出台的16条促经济措施太及时!太温暖!

为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中牟出台《中牟县2023年“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提信心促增长政策措施》,从稳增长、扩投资、促消费等方面推出16条举措,综合扶持力度空前。具体有哪些内容?快随牟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一、稳定恢复工业经济

加快工业经济复苏。对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200万元以上;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以上。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李双杰  18838066320

推动企业满负荷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李双杰  18838066320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掀起项目建设热潮。推动省市重点项目、产业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尽早形成实物工程量,对一季度形成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并纳统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政策咨询:县发改委  张  凯  13503834542

扩大制造业投资。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对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按照发票金额的10%进行补贴(战新产业按15%给予补贴),单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卢  珂  13526891897

三、大力提振消费信心

加快恢复接触性消费。策划“四季游”主题营销产品,引导景区争取落地举办“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等活动,组织开展“春游中牟”系列文旅消费惠民活动。在2月10日—3月10日,向全社会发放200万元旅游消费券,提振旅游行业市场恢复信心。鼓励A级景区利用周末和节假日举行联游套票、门票打折等优惠活动。

政策咨询:县文广旅体局  许丽萍  13592669836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对在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内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新购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商业用房并在此期间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缴纳金额给予补贴。其中,在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购买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分别按照缴纳契税金额的30%、40%给予补贴;在2023年4月1日—6月30日购买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分别按照缴纳契税金额的20%、30%给予补贴。每月10日前兑付上月补贴。

政策咨询:县财政局   张  华  15038035676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李智勇  13838283878

县税务局   蒋俊山   13938582807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企业贴息补贴。积极协助全县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2023年1月—2023年3月期间新增、展期、延期贷款产生的利息,争取省财政按年化利率2%给予的贴息。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政策咨询:县文广旅体局   许丽萍  13592669836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韩  笑   18339263227

加强企业租赁补助。对租赁我县标准化厂房的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对上年度厂房租赁费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对2023年上半年厂房租赁费的50%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李双杰  18838066320

五、引育做强建筑业

积极引入高资质企业。对郑州市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一季度迁入我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以上,在二季度迁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00万元以上。对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一季度迁入我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以上,在二季度迁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以上。对综合甲级的设计企业总部在一季度迁入我县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以上,在二季度迁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以上。

政策咨询:县住建局  李翠霞  13849028978

鼓励建筑业快速发展。对一季度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1亿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20%不足40%的,奖励2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40%(含)的,奖励30万元。对一季度建筑业企业产值完成0.5亿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20%,奖励10万元。对一季度建筑业企业产值完成0.1亿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20%,奖励5万元。

政策咨询:县住建局  李翠霞  13849028978

六、着力壮大市场主体

鼓励企业“分变子”。在我县实际经营的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的,奖励20万元。同时,对公司人才引进、高管个税缴纳、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再给予优惠条件。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李双杰  18838066320

县商务局   崔国强  13027519090

县住建局   李翠霞  13849028978

县发改委   张   艺  14737105789

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上半年首次投产、开业并纳入联网直报的规上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政策咨询:县发改委   张  艺  14737105789

县科技工信局   李双杰  18838066320 

县商务局     崔国强  13027519090
县住建局     李翠霞  13849028978

七、深入实施创新赋能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在一季度新开工的小微企业园,给予园区投资建设机构20万元奖补。

政策咨询:县科技工信局   潘 攀  13503811135

八、着力扩大贸易增量

对统计联网直报的批零住餐企业,依据2023年上半年零售额规模,按照同期增速、增量给予奖励。

依增速奖励:

①企业当月零售额1亿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20%不足40%的,单月奖励10万元;同比增速超过40%(含)的,单月奖励20万元。

②企业当月零售额2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同比增速超过20%不足40%的,单月奖励5万元,同比增速超过40%(含)的,单月奖励10万元。

③企业当月零售额500万元以上不足2000万元的,同比增速超过20%不足40%的,单月奖励3万元,同比增速超过40%(含)的,单月奖励5万元。

④一季度,对企业每月零售额均超 500 万元,且连续3个月每月同比增速均超40%或每月同比增速均超20%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参照单月奖励标准,再额外给予一个单月奖励。

⑤上半年,对企业每月零售额均超 500 万元,且连续6个月每月同比增速均超40%或每月同比增速均超20%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参照单月奖励标准,再额外给予两个单月奖励。

依增量奖励:

①批零企业当月零售额500万元以下的或当月零售额5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相应增速奖励标准的,按照上半年六个月累计零售额增量计算,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

②住餐企业按照上半年六个月累计营业额(仅指餐费收入)增量累积计算,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

同一企业符合增速、增量两项奖励标准的,仅可选择一项奖励标准,同一事项不能重复享受奖励。

政策咨询:县商务局   崔国强  13027519090

九、做大做强服务业

对统计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依据营业收入规模,按照同期增速、增量给予奖励。对于1-2月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且增量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1-5月营业收入增长10%以上且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且增量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咨询:县发改委   张 艺  14737105789

十、强化金融服务助力

持续做好应急转贷服务,将应急转贷周转资金单笔使用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资金奖励。

政策咨询: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韩 笑  18339263227

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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