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397/2025-00015
  •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
  • 监督检查
  • 2025-11-28
  • 2025-11-28
中牟县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中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今年6月至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会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有效衔接的意见,对有关省区市开展了暗访、实地督查和回访调研,10月8日印发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调研报告》。按照中共中牟县委农村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为切实把中办督查调研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咬紧目标,紧盯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做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提升,确保整改质量,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举一反三,精准施策。以直面问题、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务实态度,对中办督查调研、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对照,举一反三,全面查漏补缺。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把精准的要求贯穿问题整改工作始终,集中力量,精准施策,以“绣花”功夫落实政策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2.较真碰硬,立行立改。要聚焦突出问题,从严要求,狠抓责任落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计划,限时整改,坚决做到不推诿、真反思、真整改。

3.分级负责,统筹推进。各村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自查,分级分类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把中办督查发现问题同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省级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督查(调研)、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实效。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不到位。各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普遍建立,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地方政策宣传不深入,排查工作不细致、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不畅,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不及时。有的地方担心监测户太多会被认定为规模性返贫或脱贫质量不高,搞“体外循环”,存在“应纳未纳”问题。有的地方动态管理不及时,纳入监测帮扶程序过于繁琐。有的地方帮扶措施不精准,用低保政策简单“一兜了之”。有的地方主要关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警惕性不高,存在危房排查不到位、饮水保障后期管护跟不上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防返贫监测常态化动态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识别,把“三类户”识别准,识别一户纳入监测一户。切实做到应纳尽纳,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落实好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响应机制,对因灾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群众普遍认可的,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相关程序,也可在农户承诺授权、民主评议公认的基础上,其他程序后补,确保监测对象及时纳入,及时救助帮扶。加强部门数据对比,结合因灾影响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七种情形”,重点关注好因灾“房屋严重损毁”、“庄稼严重减产或绝收”、“安全饮水短期无法恢复正常”和“整户低保户”等4类人群。三是严格做好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工作,确保全民温暖过冬,教育、医疗、住房、安全饮用水得到保障。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保所、城建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二)产业和就业帮扶工作存在不足。经过脱贫攻坚,脱贫地区产业雏形都有了,但总体上还处在发展阶段,产业规模小、布局散、链条短、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地方刚一脱贫,抓产业的热乎劲马上就下来了,对原来费了很大力气引进的龙头企业开始不管不顾。有的地方对发展产业的比较优势认识不清,缺乏系统谋划,简单给政策、补资金,产业造血功能和带动增收能力不强。有的地方产业奖补碎片化,对规模化经营的引导效应不强。有的地方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力度不够,脱贫户获贷率持续偏低,新增贷款总量较去年大幅下降。有的地方对组织群众外出务工办法不多,脱贫劳动力稳岗增收压力加大,有的公益岗位搞轮流坐庄,缺少监督考核,造成变相发钱。有的就业培训流于形式或内容老套,针对性实用性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产业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通过领导包联,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示范带动作用。优化帮带模式,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帮带方式,使脱贫群众与帮带主体建立稳定、紧密、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小额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小额信贷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对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应贷尽贷。三是强化政策支持,促进稳岗就业。落实好省、市、县关于公益性岗位管理要求,合理开放公益性岗位。对聘任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保证公益性岗位就业稳定性。劳保所加大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期数,针对性的进行培训,以提高辖区群众的就业能力。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劳保所、生态应急办、各行政村。

(三)医保政策调整可能导致脱保和因病返贫风险。因病返贫致贫是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风险点。今年各地对脱贫人口的医保参保资助,都是延续脱贫攻坚期政策。明年开始实施调整后的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由280元调整到320元,加大脱贫户支出压力。一些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反而急于调整、退坡过快。基层干部反映,目前组织动员群众参保难度加大,明年可能出现脱贫户脱保现象,需要高度关注由此造成的因病返贫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因人因户施策,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已脱贫享受政策户进行政府代缴。二是民政所、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对“七类户”重点人群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测力度,做好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员的研判预警工作,并按规定落实相应身份类别的人员医保待遇。

责任单位:劳保所、计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所、各行政村。

(四)部分脱贫地区民生保障有泛福利化倾向。有的地方财政本来就紧张,在过渡期依然延续甚至出台一些超标准的“土政策”,搞过头的保障,吊高胃口。有的县仍对脱贫人口实行医疗费用实际报销90%的兜底政策,尚未明确过渡期政策调整方案。一些地方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还用财政资金为脱贫户等叠加购买各类商业保险。某县财政每年投入近4000万元,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为脱贫户及相关居民购买“安康保”等多项保险;某县今年为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购买商业疾病补充保险,既补助目录外住院费用,又发放住院生活补贴。对这些政策,不少地方也认识到是不可持续的,但普遍有求稳心态,担心调整政策引起群众不满,不愿意去碰。

整改措施: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件要求,开展政策梳理调整,将脱贫攻坚期自行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补充政策统一取消,统一享受县级医疗救助政策,取消不可持续的过渡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计生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五)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有待规范。调研了解到,一些经营性资产有流失风险,有的地方把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资产确权给县级平台公司,还利用平台公司进行融资,容易引发连带债务和金融风险。公益性资产管护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管护难度大有干部反映。一些公益性资产到现在还没有明确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调研还了解到,有的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我街道没有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六)部分脱贫地区过度负债影响大。截至去年底,全国脱贫县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及以上的有318个,占38%。某市有干部反映,今年债务还本付息任务重,还利息、保运转都很难,乡村振兴心有余而力不足。个别地方由于财政收入矛盾较为突出,甚至打起农民钱袋子的主意。某地长期寅吃卯粮,拖欠各类涉农补贴1亿多元,群众多次上访。在调研组掌握问题线索后,连夜突击补发退耕还林、农村危房、户厕改造等补贴补助5000多万元。当地干部反映,现在是“一个锅盖十个锅,哪个冒泡盖哪个”,信访多,压力大的补贴资金就先发。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保持投入总体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统筹整合资金监管,积极防范融资风险,杜绝通过明股实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举措债务以及开展其他形式的融资,坚决遏制形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

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七)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存在短板。乡村建设方面,有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存在重建轻管,搞突击式、运动式整治;有的改厕工作华而不实、闲置废弃;有的粪池污水处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有的政府大包大揽,群众不买账。不少地方干部还反映,一些原非贫困县、非贫困乡村建设滞后,基础设施欠账多、任务重,推动难度大。乡村治理方面,一些地方农村精神文化缺乏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对宗教问题认识模糊。有的地方扶志不够,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等靠要”思想突出。调研还发现有的低收入人口因为“人情钱”“高利贷”“高价彩礼”等负债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在辖区八个村广泛动员部署,以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扔“六乱”为重点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以厕所厨房卫生为重点,开展户容户貌大整治,同时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努力形成全民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爱护卫生的浓厚氛围,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坚持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对有条件的村,通过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或建设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单户、多户、整村处理方式,将厕所、厨房、洗浴等生活污水全部收集,一体化处理。三是深化扶志扶智专项行动,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多形式、立体化、全方位开展宣传引导。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示范村建设,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天价彩礼、反对薄养厚葬观念。持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好邻里”等农村典型评选,引导开展“零彩礼集体婚礼”“接老人回家”等正能量活动。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行动,强化脱贫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逐年提高持证比例,激发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八)工作作风需要持续改进。有的地方工作中存在一刀切、层层加码、急功近利现象。有的工作不深不细,作风不严不实。有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盲目乐观。有的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开工进度滞后。有的地方驻村帮扶减弱,有的新轮换驻村干部慢热,有的驻村干部“走读式”驻村。有的地方乡村振兴部门与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在推进乡村振兴上,还存在目标任务、责任界面不清晰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对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的培训,强化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党建办、各行政村。

三、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整改方案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对照中办督查调研、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完善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对照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形成有效的整改成果。坚持边查边改,不等不靠,彻底整改,务求实效。各行政村、相关站所集中整改任务完成后,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整改报告,于1月15日前报农业服务中心。

(三)持续提升阶段(2022年1月21日至3月30日)。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对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分清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制定治本之策,完善政策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构建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叮紧不放,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出现反复,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是党中央提出的政治任务。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务必认识到,发现并解决问题是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地的重要手段,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务必把中办督查调研、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谋划部署、强力推动。

(二)全面查漏补缺。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要对照目标任务,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补齐工作短板。各有关站所要加强信息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开展监测预警,对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要早发现、早通报、早干预。涉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方面的漏洞死角和特殊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案一策解决。

(三)促进工作落实。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以问题整改带动全面工作。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要抗牢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村级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对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肃整改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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