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8月3日上午,雁鸣湖镇司法所对因犯故意伤害罪的社区矫正人员闫某和犯危险驾驶罪的杨某进行了个别教育,侧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交通法规”的相关知识,重申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最后对闫某和杨某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不要再误入歧途;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知识面,加强自身技能学习,提高生活、工作技能;三是严格遵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闫某和杨某纷纷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改造,力争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