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召开秋冬季“散乱污”专项工作会议,强调整治活动与各行政村绩效考核挂钩,要求各村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实现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签订“散乱污”整治承诺书,确保整治效果。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宣传“散乱污”企业的危害性和整治取缔的重要性,累计悬挂条幅100条,发放宣传页500余份。
三是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不定期的复查,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四是全面监管,督查交办。安排专人对辖区32个行政村“散乱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交办通知书,督促辖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取缔到位。
截至目前,大孟镇累计出动150余人次,共督查点位15个,发现死灰复燃“散乱污”企业0家,新增“散乱污”企业2家,均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