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排查清理占用土地建设非农业经营行为、农业大棚内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农业大棚房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行为,建立台账,按时统计上报,做到乡不漏村,不留死角。
二是持续做好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一打到底,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对“大棚房”问题及设施农业用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巩固治理成果,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