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构建“平安校园”为目标,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安全整治,实现校园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坚决杜绝涉校(园)暴力恐怖案件、恶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行为、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全面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井然有序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范围:全镇各幼儿园、中小学及周边;
时间:学校正常上课时间内(寒暑假除外)。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校园内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责任人,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师生反恐、应急、交通、消防、法制等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应急救援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干部教师带班值班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健全管理机制,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配齐配强校园保安,加强校园防御器械、监控等设施的配备,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建立校园安全隐患经常性排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不留死角和隐患。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公共服务办
(二)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各村(社区)及镇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人员,加大巡逻力度,做到中学、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见民警”、“见治安巡逻员”、“见护学员”,重点是初、高中学晚自习放学时段。要强化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的管理。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和游商摊贩。要对可能影响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的建筑工地进行排查整治,从施工围栏、防护棚、进出口通道,预警提示及防尘、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认真进行检查评价。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加油站、天然气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单位的管控,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镇公共服务办、镇综合执法办、镇市场监管所、镇应急办、镇村镇建设办、各行政村。
(三)规范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识,在主干道路校园周边设立减速带,确保校园门口道路畅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加强对校车营运证件和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校车运营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大对校车安全状况和驾驶员资格检查力度,杜绝病车上路,严厉查处校车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等问题。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彻底清除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镇平安建设办、镇教办、镇公共服务办、镇派出所、镇经济发展办、镇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四)预防涉校(园)暴力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园)侵财案件,要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震慑犯罪,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教办。
(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管,全面规范校园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严禁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加大“三无”食品查处力度,严防出现食品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公共服务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六)加强学生法治及心理健康教育。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到学校开展“六员进校园”活动,即:“一名法制辅导员、一名公安联络员、一名消防指导员、一名食品监督员、一名护校巡防员和一名心理疏导员”,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同时,完善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幼儿园幼儿的监测、跟踪、建档等工作机制,及时缓解因升学、学习、经济、家庭、情感等原因给学生、幼儿园幼儿带来的压力和困惑,引导学生、幼儿园幼儿理性面对困难和问题,防止学生、幼儿园幼儿因心理压力过大发生自杀、自残等个人极端行为。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公共服务办、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应急办、镇团委
(七)加强防恐应急处置。严格门卫值守、进出人员身份鉴别、进出物品检查和校园巡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和校园紧急处突工作,有效预防恐怖袭击事件。要加强反恐预案建设和反恐应急演练,切实增强防恐怖袭击应对能力。要配备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等反恐处突应急装备。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派出所
(八)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消防安全整治。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知识教育,制定消防安全工作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培训,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组织开展对校园周边200米内商铺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时消除校园内部及周边各类消防隐患,防止消防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公共服务办、镇应急办、各行政村。
(九)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稳定工作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各种安全稳定隐患以及各类重点人员,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封堵不良信息的传播,消除各种不利于社会安全稳定的影响,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定稳定,防止群体性事件以及政治性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平安建设办、镇司法所、镇公共服务办、镇派出所
(十)加强“校园爱心岗”值守工作。组织民警、巡防队员、志愿者、教师等力量持续开展“校园爱心岗”值守及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责任单位:镇教办、镇平安建设办、镇派出所、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我镇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王献民任组长,镇副科级干部吕银军、平安办主任刘振京、派出所所长王宗雷、中心校校长李华强任副组长,各责任站所负责人及8个村支部书记任成员,负责整体工作(详细名单见附件一)。各单位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组,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组织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迫切性,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疏堵结合,积极开展治理工作。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促进校园内部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健全制度,取得实效。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不断强化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问题隐患督办、整治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运行机制,建立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健全以镇教办为主、相关部门配合、校园内外协调互动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推动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如因工作不负责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整治工作滞后或发生涉校(园)安全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督导,确保实效。镇平安建设办将结合镇督查办、镇纪委,通过明察暗访、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镇通报。
(六)加强信息报送。1、各单位、部门、村负责人及联络员要在3月5日前,进入“2024年郑庵镇平安建设工作群”微信群(见附件二)。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在微信群内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格式例:本周内xxx单位(部门)组织开展防恐演练、消防演练xx次;开展心理疏导课xx次;值守爱心岗xx次;开展校园周边巡逻xx次;排查校园周边重点地区xx次;排查、检查校园内部及周边消防、食品安全xx次;对校园周边重点场所巡查xx次;开展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清理清查xx次等,缺少可添加不负责可删除,各单位仅上报各自职责分工内容即可)。3.在校学生发生自杀案件时,镇教办、镇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案件情况、事情经过、处置情况上报至镇平安办。
联系电话:1500384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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