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万滩镇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万滩镇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实现环保部下达的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在《万滩镇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中牟县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目标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工作极致,突出抓好“散乱污”企业、散煤污染、工业企业管控、面源和移动源防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推进的力度,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的强度,切实加强督查问责的密度,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力确保实现目标任务,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具体目标
确保2017年底PM10控制在107微克每立方米以下,PM2.5控制在6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坚决防止发生不降反升的情况。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PM2.5浓度不得高于71微克每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应高于21天,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
三、任务分解
(一)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1.加快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在前期已整改取缔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排查工作,确保2017年9月15日前全面整治取缔到位,必须在9月底前全镇彻底“归零”。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牵头领导:李海涛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人:王刘奇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二)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
2.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行政村,严格问责。
3.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在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燃煤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取缔工作。
牵头领导:冉军岭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人:王刘奇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三)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
4.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1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县住建局联网,落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对各类施工工地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牵头领导:冯 凯
牵头单位:规建办
责任人:衡小杰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5.强化渣土运输车治理。全镇渣土运输车要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渣土运输车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交由县相关单位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牵头领导:冉军岭
牵头单位:巡防队
责任人:李国勇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6.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切实抓好城乡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王贵民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人:王社勤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7.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每周集中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一是全面清洗公共设施,彻底清除主干道两侧泥土、浮尘。二是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三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牵头领导:王贵民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责任人:王社勤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
8.严格控制秋季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各行政村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从2017年9月起,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村及相关站所的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牵头领导:王贵民
牵头单位:农业发展中心
责任人:牛玉松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9.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根据省、市政府发布的每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
10.统一各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1)在2017年10月1日前,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全镇区域内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2)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尽可能采取停产或限产(整条生产线停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全社会颗粒物、VOCs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全社会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
11.统一区域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应急联动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当发布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根据省、市、县政府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牵头领导:李海涛
牵头单位:大气办
责任人:金 凯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行政村对本辖区、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和主抓落实的责任,各行政村要密切配合,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调度。各牵头单位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各自秋冬季工作方案。从2017年10月起,各牵头单位每月1日前上报上月主要任务进展情况。
(三)强化执法。乡镇涉及大气污染治理的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对违法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专项检查,对查处的环境违法交由县级有关部门“重管、重罚、重处”,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
(四)强化督导。进一步强化责任,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通过厘清责任、调查取证、移交移送,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