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35/2016-00110
  • 中牟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通知
  • 2016-11-18
  • 2016-11-28
  • 通知
  • 官政〔2016〕210号
官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三次推进会上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和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

关于开展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官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精准治“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利用近期全省将出现的“湿清除”过程气象条件,在全镇范

围内开展精准治“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行动,进一步减少PM10扬尘污染来源。

二、行动内容

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行动(方案附后)。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清扫污染物行动,各责任单位迅速动员组织力量,做到全方位、立体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彻底清除市场污染物;第二阶段为控制扬尘污染行动,所有涉及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全部停工,实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停产,严禁渣土车、大型货车、黄标车等在镇域内通行,严管散煤、严查焚烧。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清扫污染物行动):11月18日至20日;

第二阶段(控制扬尘污染行动):11月21日至24日。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PM10污染浓度居高不下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中牟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对待,认真按照“清洁城乡控制扬尘污染”行动方案,结合本辖区和部门实际,制定本辖区和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施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责任单位要在行动开展期间,严格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应停工、停产、停运的一律停下来,应限产、限运的坚决要限下去。实行驻厂24小时监管、驻守施工工地值班、全镇设岗严查违运车辆等措施。镇督查办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并进行严格的奖惩,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并将此行动与创建卫生城乡、文明城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步实施。

请各责任单位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4日12时前,报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环保所)

电 话:56569860



官渡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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