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303/2016-00229
  • 中牟县万滩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1-09
  • 2016-11-16
  • 通知
  • 万政〔2016〕86号
万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镇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万滩镇“全镇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  

万滩镇“全镇清洁”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郑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我镇创建成果,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深入开展“全镇清洁”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市、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中牟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我镇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整治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坚持夯实责任,坚持督导督查,坚持责任追究,确保我镇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治内容及整治标准

(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万三路两侧,连霍高速路和郑徐高铁两侧,李显吾社区,十里店社区,坡岗李村西与万三路交叉口,老中万路(李显吾、董岗路段),十里店至三刘寨防汛路两侧以及各村河沟水渠两侧。

整治标准:环卫工每天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无乱设摊点、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打场晒粮,无污水横流。

(二)积存垃圾整治

整治内容:

1.清理积存垃圾。排查清理村庄主次干道、建筑工地、河沟水渠等区域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2.垃圾中转站管理。做到垃圾箱周边干净卫生,无积存,无外溢;

整治标准:

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无杂物堆放。 

(三)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万三路十里店村庄路段沿街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无序经营。

整治标准:

    1.沿街无出店经营,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等现象;

    2.早市店外摊点配备有垃圾存放容器,对地面垃圾及时清理。

(四)公共场所“六小”行业卫生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建立和完善小餐饮店、小理发店、小网吧、小旅馆、小浴池、小歌厅的卫生制度、卫生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内外环境卫生治理。

整治标准:

共性标准: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店面墙体立面及时清洗,无垃圾杂物积存;

    2.有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商户亮证经营。

小餐饮店:

1.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2.垃圾桶密闭并及时清理;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摆放,生熟分开,符合卫生要求;

4.有冷冻、冷藏设备,消毒、保洁设备齐全,“三池”(餐具、菜、肉)分开。

小浴池:

室内通风良好,设消毒间,有消毒记录,入口处有禁病患者入浴标示。

小理发店:

理发、美容分区设置,烫染区有通风设施,配有紫外线消毒柜和消毒液,公用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小歌厅:

有除“四害”药械;卫生间随时清扫;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有记录;设有禁烟标示;有通风机械设施。

小旅馆:用具、用品一客一换;设有专用消毒间;有机械通风设施。

小网吧:

设有禁烟标志,有通风设施,每天对用品消毒、有记录;有“四害”防制设施。

(五)“小广告”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1.清理各村线杆、墙体各种广告、条幅;

2.沿街门店临时灯箱广告和各种临时招牌;

3.房屋乱贴乱写乱画。

整治标准:

各行政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房屋无乱贴乱写乱画。镇执法队要对乱贴乱画等各种“小广告”及时清理清除,对各种临时灯箱广告和其他临时招牌取缔清理。

(六)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1.村庄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放;

2.村庄主次干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整治标准: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违章占道乱停乱放明显减少。

(七)村庄(社区)集中整治

整治内容:

建立健全村庄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硬化道路,完善垃圾收集存放等环卫设施,清理积存垃圾、乱堆杂物、、乱贴乱画、乱拉乱扯等。

整治标准:

1.有卫生管理组织,有卫生管理制度(制度上墙);

2.道路平整,无坑洼、碎裂,院内无黄土裸露;

3.垃圾运输车箱密闭;

4.配置有垃圾筒(箱),能满足日常垃圾积存放需要;

5.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乱扯乱挂;

6.设置有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标;

7.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及时清除孳生地,定期消杀。

三、整治任务区分

(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1.垃圾容器配备,道路清扫保洁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2.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牵头单位:镇执法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牵头单位:镇执法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二)积存垃圾治理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三)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集中治理

牵头单位:镇执法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四)公共场所“六小”行业卫生集中整治

1.小餐饮店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2.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旅馆、小歌厅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3.小网吧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五)“小广告”集中整治

1.各村线杆、墙体各种广告、条幅整治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2.沿街门店临时灯箱广告和各种临时招牌整治

 牵头单位:镇执法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3.房屋乱贴乱写乱画治理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六)乱停乱放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镇执法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七)村庄(社区)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部门一把手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全镇清洁”集中行动第一责任人,牵头单位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召开专项会议,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镇清洁”集中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在“全镇清洁”集中行动中,镇创建办和执法队成立专门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

督导组组长:王社勤  镇爱卫办主任

                 李国勇  镇执法队队长

副   组   长:陶  勇  镇爱卫办副主任

成        员: 袁军强  王俊峰  韩磊及镇全体执法队队员

督 导范  围:全镇辖区

在工作中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评比;每周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并予以通报,每月排名并实施奖惩。评分排名依据《万滩镇“全镇清洁”集中行动百分考核细则》。

(三)严格奖惩问责

经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镇财政划拨各村专项资金9万元用于“全镇清洁”集中行动工作经费保障。对工作敷衍塞责,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要坚决进行处罚。将各责任单位每月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各村每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行动整改不及时,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被县电视台等媒体曝光的的责任单位,将坚决扣除工作经费,并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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