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053693X/2016-00186
  •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10-17
  • 2016-10-18
  • 通知
  • 郑文〔2016〕104号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定密责任人和定密承办人的通知

按照县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密责任人确定备案工作的通知》(牟密〔2016〕1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定密工作管理,规范定密程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

张振中、曹西峰两名同志为镇法定定密责任人;

谭志富、王俊山两名同志为镇指定定密责任人;

刘  佳、孙丽娜两名同志为镇定密承办人。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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