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053693X/2016-00181
  •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8-20
  • 2016-08-24
  • 通知
  • 郑发〔2016〕21号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2016年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郑庵镇2016年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0日

 

郑庵镇2016年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达到我镇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标,让郑庵的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于民。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郑庵镇2016年考上大学和重点高中的学生进行助学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励范围

1.本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上全国一本、二本院校的郑庵镇农业户口且享受村民待遇的高中毕业生;

2.本年从郑庵镇初中考上中牟一高、二高、四高的郑庵镇农业户口且享受村民待遇的初中毕业生;

3.劳动部门在册的镇机关干部职工,子女考上全国一本、二本院校,或中牟一高、二高、四高的。

二、奖励标准

1.本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考上全国一本院校的,奖励考生4000元;

2.本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考上全国二本院校的,奖励考生3000元;

3.本年从郑庵镇初中考上中牟县一高、二高、四高的,奖励考生500元。

三、申请时间

2016年8月21日至25日,超过登记期限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四、申请程序

1.由本人或家长持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镇劳保所领取申报表。

2.申报表需由所在村委会盖章,镇计生办、建管办、信访办、派出所的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后,于8月25日前报至镇劳保所,申请表未及时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3.镇劳保所将助学金申报人员审核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助学金具体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镇助学金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接受处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越级上访、非访行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且受司法机关处理的。

六、相关要求

1.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能享受到镇党委、政府的助学奖励。

2.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增强透明度,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3.各行政村、各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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