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7日
中牟县郑庵镇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
为全面提升广大居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为郑庵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文明和谐的人文、社会环境和坚实有力的道德支撑,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郑庵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化城乡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为龙头,坚持宣传教育、提高参与度,坚持自我教育、提高融入度,坚持规范教育、提高共享度,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居民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升广大居民文明素养和城乡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协调、分步推进、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基本消除公共场合的不文明现象,实现广大居民的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显著提高,社会风尚、城乡品位全面提升。分三个阶段实施,实现三个目标:
第一阶段:教育治理年,实现文明到位。从2016年1月到2016年12月,研究制定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推进相应工作;开展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自觉践行意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力争使公共场合的脏乱差现象有明显改善、不文明陋习有明显遏制。
第二阶段:巩固提升年,实现文明到人。从2017年1月到2017年12月,在巩固宣传教育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化文明礼仪素养、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素养、民主法治素养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增强渗透力度,推动广大居民文明素养整体上水平、见实效。
第三阶段:规范深化年,实现文明到心。从2018年1月到2018年12月,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常态的管理、激励机制,实现公共文明素养大提升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
1.开展公共文明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居民广泛开展学习《中牟县广大居民公共文明基本常识通俗读本》活动,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教办、镇民政所、镇文化站等有关站所,各行政村
2.开展“学礼仪、行礼仪”学习教育活动。邀请“文明礼仪伴我行”宣讲团,到我镇宣讲。通过开展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大力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动文明礼仪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窗口行业,使广大居民逐步养成文明礼貌、尊重他人、举止文雅的文明习惯。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便民中心、镇工会、镇妇联、镇团委、镇劳保所、镇企业办、镇教办、镇民政所、镇食安办等有关站所,各行政村
3.开展“德润郑庵”道德实践活动。做好第二届“感动中牟”十大人物评选推荐工作,开展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先进模范以及文明家庭的倡树、学习、宣传活动。打造“郑庵榜样”品牌,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广泛营造好人效应。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镇劳保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4.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在镇区、园区、社区、高速路口等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并达到道旗广告中公益广告不少于广告总量的50%,其它广告中公益广告不少于广告总量的30%的比例。实施“三个一批”工程,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示范街、一批主题社区,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制度化、规模化、常态化,引领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规建办、镇企业办、镇创建办、镇农办、镇文化站等,各行政村
5.开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学习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医疗卫生、优生优育、科学健身、安全生产生活、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各种灾害知识,强化广大居民的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等意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工作、休闲方式。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企业办、镇农办、镇创建办、镇卫生院、镇教办等,各行政村
6.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组织法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常识,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气。
牵头单位:镇司法所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二)实践养成
7.文明服务。在全镇党政机关、办事大厅、窗口行业、医院学校、公共服务行业等广泛开展“文明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行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文明服务行为,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8.文明经营。在全镇生产经营企业、商场、集贸市场、商业大街广泛开展“文明经营”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文明诚信市场”、“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活动,营造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镇工商所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财政所、镇企业办、镇食安办、镇规建办、镇卫生院等,各行政村
9.文明旅游。在全镇主要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广泛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出行、快乐旅程”文明旅游活动,评选最美游客,曝光一批旅游不文明典型案例。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广大游客文明健康出游。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创建办、镇财政所、镇派出所、镇规建办、镇教办等,各行政村
10.文明餐桌。在全镇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和餐饮企业、酒楼、饭店广泛开展“文明餐桌”主题实践活动。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把文明餐桌活动纳入餐饮行业监管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街、示范店评选活动,让“不剩饭、不剩菜”成为一种时尚。
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镇文化站、镇教办、镇党政办、镇卫生院等,各行政村
11.文明交通。在全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加大对镇域内交通设施的巡查力度,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和“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镇企业办、镇规建办、镇党政办、镇劳保所、镇教办、镇民政所,各行政村
(三)规范管理
12.强化镇容镇貌整治规范工作。突出商业集中区、餐饮集中区、学校、医院周边、集贸市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疏管结合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贩,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设广告标牌、乱拉电缆线、散发小广告等治管力度,全面清除乱张贴、乱涂写,整治“牛皮癣”,消除卫生死角。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环境管理,加大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的纠正教育力度。对主要街道乱摆乱卖、占道经营、乱挂横幅、乱挂乱晒衣物等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对建筑材料严格规范堆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加强管理常态化,不断提高城乡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镇创建办
责任单位:镇企业办、镇党政办、镇规建办、镇食安办、镇文化站等,各行政村
13.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违规治理工作。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骑行快车道、停车越线、行人翻越护栏、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规变道、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车窗抛物、违法停车,以及黄标车闯禁行、垃圾车、机动三轮车违规等突出问题进行严格治理。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创建办,各行政村
14.建设平安郑庵。加强全镇安防、技防、消防等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郑庵。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责任单位:镇巡防队、镇派出所、镇企业办等,各行政村
15.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做到重点区域全天候保洁,坚持施工单位降噪防尘,空气质量不断优化,垃圾及时清运,支持农村改水、改路、改厕、改圈。
牵头单位:镇企业办
责任单位:镇农办、镇创建办、自来水厂、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镇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郑庵镇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摆在重要位置。要充分认识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长期性、复杂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设定阶段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久久为功,积小胜成大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块、发放宣传页、悬挂条幅、镇政府信息网、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不文明行为;要善于借助上级媒体的力量,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文明郑庵形象。
(三)丰富载体,注重参与。要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文明素养提升活动,有计划组织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引导、文明劝导、文明监督,传播文明,引领风尚。要多设计接地气的载体,吸引广大居民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居民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革除各种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以活动的开展来引领整个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落实。
(四)加强监督,务求实效。镇党政办、镇督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督导职能,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把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提升行动贴近实际、体现特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负责的作用,及时制定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并指导各责任单位抓好活动的落实,及时与县牵头部门沟通联系,按时上报行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工作,结合任务区分,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的成效,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村、社区)工作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