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053693X/2016-00131
  •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综合,通知公告
  • 2016-06-09
  • 2016-06-15
  • 通知
  •  郑文〔2016〕64号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环保长期分包机制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环保长期分包机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9日

郑庵镇大气污染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环保长期分包机制

 

为强力推进以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环保长期分包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包对象

全镇18个行政村和汽车服务业博览园区,13项专项治理和秸秆禁烧。

二、分包内容

(一)大气污染治理

1.扬尘治理。建筑施工工地“7个100%”、道路施工工地、搅拌站落实“6个100%”治理要求;拆迁工地设施围挡、湿法作业,拆迁垃圾全覆盖;镇区、园区及乡村道路干净清洁不起尘;辖区内裸露土堆、黄沙全覆盖;渣土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不抛洒。

2.煤烟治理。无环评手续的燃煤锅炉拆除到位,餐饮业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正常运行,漏天烧烤必须全部取缔。

3.涉气企业治理。涉气企业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取缔污染严重的小作坊。

4.机动车尾气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安装污染控制装置且正常使用;严厉查处黄标车及老旧车。

5.加油站、流动加油车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且正常使用。

6.秸秆禁烧。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冒一处烟,不着一把火。

(二)水污染治理

1.加快社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社区污水处理率;涉水企业(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协助县水利部门,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三)土壤污染防治

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测土施肥,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农膜超量使用。

(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

严格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时间要求(12月31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做到“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

(五)环境风险防控

排查各类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不发生涉水、大气、土壤污染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六)环境信访投诉等办理落实

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集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时完成上级转办、督办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三、分包区分

(一)汽车服务业博览园区

牵头领导:袁新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俊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窦志刚     镇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孟建斌       镇服务园区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镇服务园区办公室  相关站所 

分包干部:朱利军 路伟峰 刘双伟 张海栋 张会岭 梁宪法 王彦富 刘全岭 张会敏 张建立 袁国杰 杨鹏强

          乔志营

(二)18个行政村

第一组:台前村

分包领导:谭志富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分包干部:荀军坡     镇司法所副所长

执行组长:周卫亮

第二组: 郝庄村

分包领导:袁新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包干部:梁宪法     镇计生办副主任

          王彦富     镇创建办副主任

执行组长:郑伟鹏

第三组:韩河村

分包领导:王俊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包干部:袁国杰    镇纪委副书记

          杨鹏强    镇统战干事

执行组长:张刚山  张林增

第四组:前路俭村

分包领导:王俊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包干部:乔志营    镇民政所所长

执行组长:张伟群  张景义

第五组:刘巧村

分包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包干部:路伟峰     镇企业办副主任

          刘双伟     镇协税办副主任

第六组:前杨村

分包领导:朱士杰     镇政府副镇长

分包干部: 陈振昌     镇农办副主任

执行组长:杨军岭  杨建伟

第七组:黑牛张村

分包领导:吕银军     镇政府副镇长

分包干部:李  彬     镇督查办主任

乔永伟     镇计生办副主任

执行组长:张  彦

第八组:彦张村

分包领导:程  蕴     镇政府副镇长

分包干部:南延坡     镇综治中心主任

执行组长:张双山  张栓强

第九组:后李庄村

分包领导:李俊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包干部:刘全岭     镇三资中心主任

执行组长:朱进仓

第十组:砚台寺村

分包领导:王献民     镇副科级统战员

分包干部:吕伟永     镇巡防队队长

执行组长:张新凤  张进才

第十一组:郑油磨村

分包领导:王献民     镇副科级统战员

分包干部:谭  磊     镇打非办主任

执行组长:潘忠良  潘锁强

第十二组:小庄村

分包领导:赵青梅     镇党委委员

分包干部:马建国     镇纪委监察审计专员

          王宏强     镇园区办副主任

执行组长:杨圆圆

第十三组:大庄村

分包领导:张冰心     镇副科级宣传员

          韩书全     镇派出所所长

分包干部:郭明海     镇文化中心主任

执行组长:王新志  慕卫峰

第十四组:东赵村

分包领导:惠  祯     镇司法所所长

分包干部:王利锋     镇社区安置办主任

执行组长:王建峰

第十五组:贾庄村

分包领导:窦志刚     镇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分包干部:张海栋     镇违建办主任

          张会岭     镇民政所副所长

执行组长:贾志勇

第十六组:大汾店村

分包领导:曹国岭     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分包干部:朱兆良     镇综治办副主任

执行组长:袁合停

第十七组:刘庄村

分包领导:李  民     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分包干部:刘志勇     镇农办主任

          白俊杰     镇人大秘书

执行组长:李海燕

第十八组:前李庄村

分包领导:孟建斌     镇服务园区办公室主任

分包干部:张会敏     镇工会主席、武装部副部长 

          张建立     镇三资中心副主任、

执行组长:杨秀花  李  春    

(三)十三项专项治理和秸秆禁烧分包

第一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牵头领导:袁新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俊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孟建斌     镇服务园区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园区办  企业办

责 任 人:孟建斌  王喜林

第二组:拆迁工地扬尘治理

牵头领导:袁新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吕银军     镇政府副镇长

          李俊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民     镇综治中心常务副主任

          孟建斌     镇服务园区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园区办  企业办

责 任 人:孟建斌  王喜林

第三组: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1.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310、107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牵头领导:谭志富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责任领导:朱士杰     镇政府副镇长

吕银军     镇政府副镇长

2.汽车园区道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责任领导:袁新科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孟建斌     镇服务园区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园区办  企业办

责 任 人:孟建斌  王喜林

第四组:道路清扫保洁(镇区主干道、社区道路、乡村主干道保洁)

牵头领导:王俊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创建办  春晖社区指挥部  社区建设指挥部

责 任 人:朱利军

第五组:搅拌站扬尘治理

牵头领导:王俊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企业办  相关站所

责 任 人:孟建斌  王喜林

第六组:渣土车扬尘治理

责任领导:窦志刚     镇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责任单位:巡防队

责 任 人:吕伟永

第七组:裸露扬尘治理

牵头领导:王俊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企业办  创建办  相关行政村

责 任 人:王喜林  朱利军  相关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第八组:秸秆禁烧治理

责任领导:朱士杰     镇政府副镇长

责任单位:农  办  各行政村

责 任 人:刘志勇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第九组:燃煤锅炉治理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责任单位:企业办

责 任 人:王喜林

第十组: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治理

责任领导:窦志刚     镇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责任单位:巡防队

责 任 人:吕伟永

第十一组:机动车污染治理

1.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黄标车老旧车治理

 牵头领导:谭志富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责任领导:窦志刚     镇综治办副主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

 责任单位:巡防队

 责 任 人:吕伟永

2.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

第十二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责任领导:谢舒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俊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责任单位:企业办  违建办  各行政村

责 任 人:王喜林  张海栋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第十三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朱士杰     镇政府副镇长

责任单位:农  办

责 任 人:刘志勇

四、分包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包领导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抓。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分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照工作台帐,实施销号制度。

(二)明确责任。分包领导对分包区域和分管行业负领导责任,各村支部书记是属地分包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管理好、监督好分包区域,确保各项工作不出问题。

(三)突出重点。各包村领导环保分包要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分包内容,重在推动所包村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尽快改善环境质量。

(四)严格问责。将按照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交办的环保问题及案件,依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实施问责。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