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053693X/2016-00044
  • 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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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21
  • 2016-05-01
  • 通知
  • 郑发〔2016〕9号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郑庵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庵镇2016年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现将《郑庵镇2016年畜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郑庵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郑庵镇2016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依据《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畜产品安全零事故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畜产品安全检测和投入品监管为重点,强化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和兽药饲料流通环节管理,推动从栏圈到餐桌的全程监控,确保我镇畜产品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畜产品安全监管,达到6个百分之百:

1.产地检疫覆盖面100%(检疫率达90%以上)。

2.定点屠宰检疫率100%。
3.畜产品上市经营持证率100%。
4.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100%。
5.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养殖档案全面建立健全,监管面100%。
6、兽药、饲料经营门店管理制度和购销台帐全面建立,监管面100%。

三、主要措施
强化三个环节监管,严把两个关口:

1、强化屠宰环节监管。(一)实行登记制度。对入场动物逐头查证验物,出入运输车辆严格消毒,做好消毒登记、宰前检查登记、宰后检疫登记;(二)开展宰前检测。入场动物随机采集尿样,做违禁药品试纸条检测,阳性反应做进一步化验室检验,对确证的动物要进行查封和无害化处理;(三)严格宰后检验。严格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
2、强化养殖、运输环节监管。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与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定期监督检查养殖场开展的免疫、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养殖档案建立健全等工作。检疫人员对出栏畜禽要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对检出的染疫和病死畜禽100%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运输畜禽及产品的车辆实施查证验物、测温和消毒,不符合规定的畜禽及产品要追根溯源、严格处理。

3、强化饲料和兽药环节监管。(一)饲料监管。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实行经常性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严厉查处在经营过程中添加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苏丹红、三聚氢胺等违禁药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坚决禁止在畜禽养殖过程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饲料。坚决打击在自配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药品和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饲料行为。(二)兽药监管。加大禁用兽药清缴力度,严厉查处原料药直销养殖户行为。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行为。监督养殖场执行休药期规定。

4、严把行政许可关口。(一)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管理,居民区附近、饮用水源附近、公路干线附近、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不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并责令限期改正;(二)要加强对兽药经营门店条件的审核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逐条把关。

5、严把畜产品安全检测关口。加强检测网络建设,建立畜产品从养殖场到屠宰场到超市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加大对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药品的抽检频率,扩大检测覆盖面。每季度对全镇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尿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屠宰场的动物尿样和超市的动物产品进行检测,利用检测结果分析、预警、查处、追溯、公示,对检测不合格的严格执行告知、整改、处罚,做到检测得快,追溯得到,打击得狠,处罚得严。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镇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曹西峰同志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朱士杰和镇派出所所长韩书全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刘佳、镇农办主任刘志勇、镇财政所所长李运长、镇卫生院院长张军领为成员,组织、领导和协调我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明确监管责任。镇农办负责畜产品安全具体监管工作。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全镇规模化养猪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工作由镇农办全体成员负责。投入品监管、畜产品安全检测、全镇规模化养鸡场动物条件审核工作由镇防疫员负责。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刷写标语、拉横幅、村大喇叭广播、网络等宣传措施,宣传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防知识,切实加强全面宣传和正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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