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特别是针对禁限用农药等重点农资的违法违规问题,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和市场实际,特制定《中牟新区2026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聚焦春季农业生产关键期,全面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禁限用农药流通使用、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强化监督抽检监测,依法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切实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助力新区农业增产增效和乡村振兴。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磊磊同志为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管理科,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禁限用农药等农资专项整治
1、整治重点:加强限用农药、高毒农药的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经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禁用农药甲胺磷、除草醚、百草枯等禁用农药的行为。重点产品监管: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甲拌磷、克百威等高毒农药,以及伪造生产日期、更换包装、隐性添加禁用成分的假劣农药产品。
2、重点行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药;通过熟人交易、仓库暗存、物流代发等隐蔽方式销售禁用农药;篡改农药标签、伪造生产日期规避监管;不执行农药实名制购买、购销台账不全;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农药等违规行为。
(二) 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
1、严查套牌侵权与假冒伪劣行为
严厉打击以“仿种子”“白皮袋”等形式盗用、冒用他人品种权的套牌侵权行为,重点核查种子品种名称、审定编号、登记证号等信息是否与官方公告一致,杜绝“一品多名”“一号多用”等乱象。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依法追责,保护育种创新成果。同时,严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假冒伪劣行为,重点检查种子来源是否合法、包装标识是否与内容物一致,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种子一律查封扣押,追根溯源。
2、整治未审先推与违规推广问题
针对主要农作物种子,重点查处未通过品种审定或备案即进行推广销售的“未审先推”行为,特别是对已撤销审定、停止推广的品种仍违法销售的情况进行清查。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核查是否按规定完成品种登记,是否存在未经登记即以登记品种名义发布广告、销售推广的问题。
(三)开展假劣肥料专项整治
严查有效成分不足与虚假标注行为。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春耕常用品类为重点,开展全覆盖式质量抽检,严查总养分(氮、磷、钾)含量不足、中微量元素缺失、有机质含量不达标等“缺斤少两”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为降低成本,在生产中擅自减少有效成分添加量,或用廉价原料替代有效养分的行为。重拳整治假冒伪造登记证号乱象。全面核查肥料产品登记信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伪造冒用登记证号、使用过期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互联网经营假劣农资行为
加强网络销售与新业态监管。针对互联网平台销售假劣农资的隐蔽性、跨区域性特点,建立网络销售主体清单,督促平台落实审核责任,核验经营者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重点检查网络销售农资的质量保证、标签标识、销售区域等合规性,对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新业态中“不看实物下单”“虚假宣传抗逆性”等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要求网络销售农资必须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和质量承诺,严查通过网络违法销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监督抽检监测
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围绕春耕主推品种和高风险产品,制定专项抽检方案,覆盖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重点品类。提高抽检靶向性:对既往抽检不合格企业、投诉举报集中产品、网络销售热门农资加大抽检频次,实施“即抽即检、即检即处”。强化结果运用: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立即责令下架、召回、查封,并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向经营主体公布抽检结果,引导农户科学选购。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5日 -3月9日):
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政策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农资经营户、种植大户普及合法经营农资知识,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 - 4月15日):
对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农资依法查处。开展网络农资销售专项检查,规范网络销售行为。在用药高峰期,重点对韩寺镇、官渡镇、姚家镇的菜农进行违禁药品以及科学用药的宣传。
(三)总结巩固阶段(4月16日 - 5月31日):
对春季农资打假工作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反弹。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农资打假成果。推动农药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五、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
1、对新区农资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种植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查经营资质、购销台账、产品标签、仓储条件等,查验是否存在禁用农药库存;核查农产品种植主体农资使用记录,检查有无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及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和不合格农资的行为。
2、建立“一户一档”监管台账,详细记录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产品来源、农资销售流向等,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登记、动态管理。
(二)强化精准执法打击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法各中队要对辖区内经营门店开展随机检查、暗访,发现线索,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核查农药电商经营备案情况,督促网络经营商户及时向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依法查处未公示经管许可证、销售禁用农药的线上商户,斩断非法网络销售链条。
(三)推进新规章落地实施
1、组织开展农资新规章专题培训,重点解读农资经营、标签标注、互联网经营备案等新要求,确保经营主体懂政策、守规矩。
2、执法过程中同步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普及禁、限用农药名录和新规章核心条款,合格种子以及化肥的国家标准要求,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
3、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农药实名制购买、购销台账制度,推广使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严格规范执法
强化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使用统一执法文书,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对重大案件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确保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五)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宣传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释放严管重罚信号;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行业自律意识。
(六)做好信息报送
各执法中队于此次农资专项打假行动结束后,将行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及时将数据、报表以及信息报送至执法管理科,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执法管理科邮箱fzk13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