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组织的公开选聘会计师参与项目待摊费用审计复核工作,已于 2025年9月5日 通过公告形式确定了第一中选候选人为 河南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近日,我单位收到河南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出的正式书面放弃函。因其公司无法按原定计划履行合同义务,故主动申请放弃本项目的中选资格。
根据本项目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现依法依规进行顺位递补。确定由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河南瑞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递补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