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119/2025-00021
  • 中牟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
  • 2025-06-10
  • 2025-06-10
中牟新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集中整治专项成果

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2025年以来,新区农业农村局以创建“国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县”为契机,创新打造全省一流的农村产权集体交易平台,破解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火、流程不清、运营不畅、收益不高的难题,初步实现了让农村“沉睡资产”活起来,让农民财产性收入多起来的改革目标,为乡村全面振兴和都市现代农业强县建设注入持续内生动力。

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创新“3项机制”。一是建立运营监管机制。明确运营公司的业务范围、交易品种、工作标准等,确保运营规范开展;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息平台、邮箱等渠道,便于社会各界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违规违法现象监督举报;把监管贯穿农村产权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实现交易全过程监督,实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机制和年终审计,纪检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排查整治,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实行监管问责,形成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管理、纪委监委介入平台监督、运营公司推广运营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农民权利不受损、集体资产不流失。二是健全规范交易机制。先后出台了《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规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交易鉴证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了“提出申请、材料审核、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签约鉴证、归档备查”的操作流程,构建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制机制。三是创新“熔断机制”。在全省率先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数,探索制定“熔断机制”,即对进场流转交易土地,通过系统比对同类土地性质、位置等因素测算出其以往流转价格,在每年递增10%的最高限价内,出价最高者中标;对达到最高限价的,立即熔断,不允许进一步出价;对熔断后出现多于一方愿意承租的情况,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承租人,极大地降低了农业经营者因价格过高、利润空间压缩导致“弃田毁约”的风险。

锚定目标、奋力突破,实现“3个目标”。一是激活乡村振兴活力。通过平台,让农村闲置资源像城市土地一样在网上挂牌、竞价、交易,吸引全国各地客商到中牟农村投资兴业,吸引了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要素进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资本支撑,也为农村产业发展带来了先进理念、优秀人才、优质项目、创业契机。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催生各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是推动农村廉政建设。平台建立后,村集体资产通过平台公开透明交易,闭环运行、全程监督、跟踪记录,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放大,杜绝了暗箱操作、贪污腐败、资产流失等乱象,破解了“三资”管理长期以来资产厘清难、信息公开难、调查监管难、违法违纪多的难题,有力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为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营造农村和谐干群关系。村级集体资产申报交易时,必须提供“四议两公开”的全部会议记录和公开公示照片,倒逼干部民主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明显提升,涉及农村产权问题的信访案件明显减少,基层治理向好发展,基层干部微腐败现象呈明显下降趋势。

2025年至今,中牟新区(中牟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累计成交产权交易类项目604宗,总成交价16.45亿元,溢价率达到16.1%,为农民及村集体增收2.28亿元;成交村级招标采购类项目49宗,成交价为7305.78万元,为村集体节约资金348.9万元,节约率达到4.56%,平台交易额、交易量均位列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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