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纵深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法治思维贯穿到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思维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组织学法5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政令,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结合统计年报会,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持续提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全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培训34次。
(二)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普法实效
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行政指导、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守法观念。紧扣“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在政府网站开辟“统计失信企业及人员”专栏,定期推送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解读,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三)着眼监督协同,压实防惩责任
推动印发《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将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等情况列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启动完善规范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持续推动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关注内容,严肃查处审计移交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统计、组织、纪检、巡察、审计等监督的信息沟通、工作联通及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
面向行政执法人员、新申请执法证人员,先后举办7期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公共法律知识、统计专业知识、执法流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规范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动工业、投资、服务业、贸易专业,对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处理到位、公开及时。2024年共检查“四上”企业30家,责令整改1家。
(五)严格依规决策,提高决策合法性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统计意识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效果不够理想,统计普法实效不高。三是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仍然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经验欠缺。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统计政令。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数据核查、行政指导、业务培训等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法治宣传,依托重要宣传节点创新普法形式,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体会、专题会、年报会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动员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