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4〕19号)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以及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对1家申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现对1名符合招录条件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0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218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