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和《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规定,对实现灵活就业并个人缴纳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58名拟享受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8月12日—8月1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218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