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郑州文华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文华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文件精神,依据《郑州文华高级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论,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费
高中:198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高中:2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三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费用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