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20〕17号)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或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经对9家申请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15名拟享受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218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