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1167X/2024-00023
  • 中牟县林业局
  • 公告公示
  • 2024-03-18
  • 2024-03-18
中牟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中牟县林业局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林,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中牟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并对局机关及局属相关执法机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林业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及时召开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工作任务,分析研究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林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林业系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真落实,确保全县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

(三)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林业局是法定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设五个拥有法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件目录上报县司法局备案,共备案行政处罚8起;报送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8起。

(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程序,及时和县司法局对接,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力量,确保林业局有专职法律顾问负责重大决策会商、合同审核、涉法涉诉代理、处理突发事件等具体工作。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提升林业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制培训工作,执法人员每季度在钉钉课堂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执法考试。

(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或参与“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信息安全周”“禁毒月”等宣传活动,悬挂条幅20条,制作宣传版面6块,出动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完成“八五”普法2023年度工作。

二、存在问题

林业局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但运行中也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不够到位。有些部门、企业和群众对林业部门的职责、建设成果了解不深,对林业发挥的作用认识不足,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林业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或看法。整个社会主动参与林业建设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林业行政执法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时对执法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够默契。

(三)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等较多,但在另一些领域如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加强。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中牟县林业局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渉林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完善整个执法程序,明确立案、调查,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等程序,规范案件制作。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制定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说明采纳意见情况。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效果评估工作。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四)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普遍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确因工作性质不需单独聘请法律顾问的部门,既可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力量,也可联合聘请法律顾问。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事前、事中、事后采取多样化法律保障、指导方式,积极履行政府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发挥顾问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顾问工作记录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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