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418/2023-00065
  • 中牟县统计局
  • 公告公示
  • 2023-12-14
  • 2023-12-14
中牟县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中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改革与法治建设这个中心,加强领导,把数据质量作为重要目标,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统计部门法治化水平,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以下总结: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全局工作会议、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到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中,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工作会议等方式,多次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把法治工作落实到推动新阶段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积极落实的领导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统计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党校必修课进行专题学习,将学习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部署走深走实。2023年县委常委会开展学习2次,县政府党组会学习3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1次。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健全统计系统学法模式,统计系统采取“五学五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乡镇学与部门学相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会上学与会下学相结合、专业学与企业学相结合)模式常态化开展学习,真正提升培训学习的广度、深度和效果,全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20余次。三是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模式。以关键时间点“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深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中牟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统计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与监督,落实统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

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核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依照《中牟县统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牟统〔2023〕17号)规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21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向3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提高了执法质量,实现了执法检查效果。

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扎实开展统计行政指导。以业务指导为“切入点”,统计“三服务”、业务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23年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共核查企业(项目)554家。深入20余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行政指导。以数据审核为“关键点”,强化对入、退库单位和源头数据的监管,扎实做好入退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在统计领域全面推广市场主体事前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并在“信用郑州”网站公示,全年共有54家新入库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多渠道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诚信宣传10余次。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四)强化监督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县纪委、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审计局和统计局相继印发《中牟县纪检监察系统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中牟县委巡察机构与统计部门有关事项协作配合办法(试行)》《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共同助推统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统计监督纳入法治中牟(法治政府)建设常规考核,在县、乡两级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基础上,不断推动全县各相关单位重视、支持统计工作,让统计监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实效。三是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列入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动,坚决刹住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歪风,推动严格追责问责。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步入良性运行轨道,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自觉性明显提高,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初步形成。

(五)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升

当前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不强,导致公众对基层统计监督和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县统计局仅1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不能满足“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的工作要求,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

2024年,中牟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层级监管,提高依法统计能力,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扎实推进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有序开展。

(一)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认真学习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等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对部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二)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梳理统计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解决。强化执法检查监督,贯彻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在提升统计法威慑力的同时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同时加强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数据核查、行政指导、业务培训等做好对企业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强化对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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