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改革与法治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加强工作领导,协调、整合和统筹全局力量和资源,把数据质量作为重要目标,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监管,不断提高统计部门法治化水平,有效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1.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首要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6月10日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12月4日-12月10日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强化国家认同。
2.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一是协助推动县领导学法,加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学习贯彻。2月26日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监督意见》,4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书面学习《监督意见》,6月2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河南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年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8次,分别学习《监督意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三是依托统计业务培训会,认真组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条例,有效强化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
(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工作始终。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为组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属12个科室负责人组成。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每季度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4次。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调整,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针对统计法规规章修订变动的情况,对全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完善执法流程图。及时维护河南政务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做好7项权责事项的维护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2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第一季度法律测试,11名执法人员均取得优异成绩。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中牟县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统计行政执法权限和职责,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与监督,落实统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
2.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核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双随机文件)(郑统〔2022〕16号)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年度23家执法检查任务,出台《中牟县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积极与市局对接文书制作及执法流程,8月份与国家统计局中牟调查队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向4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提高了执法质量,实现了执法检查效果。
3.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扎实开展统计行政指导。以业务指导为“切入点”,统计“三服务”、业务培训会、座谈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统计数据质量核查,2022年累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100余家,深入16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行政指导。以数据审核为“关键点”,强化对入、退库单位和源头数据的监管,扎实做好入退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
4.强化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为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推进统计执法队伍专业化,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业务人员和持行政执法证人员参与河南省统计局举行全省统计执法业务视频培训和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考试。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在统计领域全面推广市场主体事前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并在“信用郑州”网站公示,全年共有36家新入库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多渠道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诚信宣传13次,举办2次诚信讲座。持续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评价工作,向市统计局推荐7家符合条件的诚信单位。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每月按时向县发展改革委报送“双公示”台账。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1.制定并实施《中牟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工作与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结合,加强对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并结合近年来统计违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全年开展法治培训10余次。多种形式开展加强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为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应变能力,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培训暨应急演练活动。
2.依托业务指导上门宣传,与数据核查、行政指导等工作相结合,深入到全县“四上”企业向企业法人、企业统计员宣讲统计知识和统计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依法统计。
3.积极推动“八五”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宣传节点,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走进乡镇、走进社区、走进商超、走进企业、走进“两代表”、走进公园等“六进”行动进行实地走访宣传,累计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2023年工作谋划
2023年,中牟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层级监管,提高依法统计能力,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扎实推进全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有序开展。
(一)抓好“重点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培训
继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认真学习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等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加强对部门、乡镇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二)总结执法经验,增强统计执法水平
及时总结梳理统计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解决。强化执法检查监督,贯彻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在提升统计法威慑力的同时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对严重失信企业,坚决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同时加强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行政社会氛围
结合数据核查、行政指导、业务培训等做好对企业统计法治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强化对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社会氛围。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