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促进“一金三制”等长效机制的落实落细,根据中牟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行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9家单位在中牟县辖区承建的项目申请参与等级评价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查和用人单位自主申报资料审核情况,并结合属地单位意见,对参加评价的19家用人单位作出评价,其中A级用人单位3家,B级用人单位16家,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8日起10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1-62129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