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5400/2022-00025
  •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治政府
  • 2022-03-16
  • 2022-03-16
中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中牟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河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牟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治建设水平,取得了积极的成效。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1、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健全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会议,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目标和要求,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当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

2、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一是安排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共4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分别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二是充分利用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三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加大我局普法依法工作力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全局工作人员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资格准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全局共有1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

3、加强法律宣传,提高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等几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为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宣传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宣传2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57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

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开展“两法两条例”的宣传工作,通过专项宣传、联合宣传等形式,累计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70000余份,维权手册25000余份,到400余个项目工地、200多家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大厅接访、电话咨询等方式,解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疑难问题5000余条。同时,在日常巡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有效地提高了用人单位遵纪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解仲裁管理科根据业务实践制成劳动法律法规30问宣传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手册,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充分依托招聘会、送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次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共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提供政策汇编宣传册500余份。

行政服务科组织开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周活动,通过在人社局机关办公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线上招聘平台等途径,加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用状况,听取企业在优化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政务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积极改进提升,切实把《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等规定,认真研究并拓宽行政复议的工作方式方法,有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通过行政复议切实加强层级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认真办理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安排专人负责来信的跟踪落实,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规定的答复时间予以100%答复,所有举报、投诉案件均能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2、完善执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制、突然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公开,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公开、有效。坚持执法公开。在平时工作中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衣着整齐、用语规范、秉公执法。完善分类案宗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工作,做到工作有迹可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行政许可法》和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能力。

3、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案件。

对涉及我县的国家平台、省平台、市长热线等上三级平台交办的欠薪类案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期到各责任单位实地进行督导,各类欠薪案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处理建筑类欠薪案件900余起,追回工资 8100余万元,惠及4600余名农民工。

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接到举报投诉电话13000余起,实地接待劳动者8000余人次,接待举报投诉线索1200余起。其中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的各类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其余应由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处理的,对接县治欠办及时转办,切实维护了我县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环境的和谐稳定。依托各类欠薪线索和专项检查活动,对厂矿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巡查检查150余次,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600余份。同时对我县在建项目工地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在建项目400余次。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强化对矛盾纠纷的综合处理、源头处理,局仲裁科按照“四配套、五公示、六统一”规范,对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帮带指导。目前,中牟县总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其将作为示范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仲裁科将组织有关企业对其进行观摩学习。郑州比克电池、河南欧帕等公司的调解组织建设已全面完成。始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和排查,对于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已纳入全县平安建设的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今年以来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86起。其中,劳动仲裁部门立案处理224起(含调解结案149起,调解成功率66.5%、法定期限结案率100%),案外调解60起;基层调解中心通过“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处理29起,线下处理145起;联系点调解组织处理28起。

(四)注重实效,着力完成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牵头召开全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 ,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传达到位。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印发《中牟县人社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落实9项牵头要点具体工作,积极做好其他牵头单位的配合工作。

(五)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各项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支付各项保险待遇共50431万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发放待遇1772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25599万元、职业年金上解支出5006万元、工伤保险待遇871万元、失业保险待遇6014 万元,老农保19万元。二是追回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养老金226人共55.98万元。三是社保政务服务事项157项已基本实现网办全覆盖;137项社保业务事项(其中第一批33项,第二批104项),已基本实现全省通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干部的法治意识、对法律的理解力、执行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队伍亟待扩充,执法队伍日益削减,执法任务和执法人员的不平衡问题突出,使得执法任务日趋艰巨,对执法的时效性、高效性形成严峻的考验。四是法治培训的覆盖面不够。虽然我局每年均部署全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但针对全局性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尤其是法理性、专业性的法规政策培训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的能力。

三、2022年工作谋划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三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是认真抓好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注重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涉及人社系统的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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