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候选单位的通知》(郑法政办〔2023〕10号)的要求,6月20日—7月4日,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各责任科室、下属各单位对照《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经过自检自查,综合评价达到90分以上,符合申报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条件。现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一、基本情况
中牟县司法局集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党委办事协调机构于一体,内设业务科室14个、派出机构14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级议事协调机构4个(分别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县司法局主要职责为“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即:一个统筹是负责着统筹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四项职能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职能,统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负责社区矫正、刑释对象安置帮教职能。
二、主要业绩
(一)依法行政工作连年领先。围绕“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法治中牟(法治政府)绩效考核为抓手,连续三年考核成绩名列首位。2021年被评为郑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23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
(二)充分发挥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职能作用。坚守以“敢于说不”为原则、“善于说行”为方向的职业操守,坚持发挥重大事项决策的“过滤器”作用。近三年来参与审核处理县政府行政决策事项550余件、行政机关合同320余件、其他涉法专题事务380余件,提出法治审核意见和有效工作建议8600余条。积极从合法性、合理性层面建言献策,在法治审核职能上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覆盖、无死角。
(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先全省。确立了以县级为龙头,乡镇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2020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2件,为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9265人次,受到了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2023年,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
(四)社区矫正工作全国示范样板。规范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对象699名,三年来无一例脱管漏管情况发生,再犯罪率处于最低值,教育改造特色工作获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表彰,2019年以来以第一名的成绩连年被评为优秀社区矫正、智慧矫正先进集体。2021年“智慧矫正”获评为全国首批“百家智慧矫正标杆“单位,被司法部向全国社区矫正机构推广。
(五)基层工作获司法部表彰。推动干部下沉,大力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攻坚克难,填补了“省级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空白,并逐步全省领先。2021年,1名同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基层司法所长、14个司法所获省、市通报表彰。2022年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受到省司法厅通报表彰。
公示期自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司法局办公室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371—60862222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