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2023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持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大厦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0371-6216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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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牟县2023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
中牟县2023年第11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事项等级 | 审查 意见 | 备注 |
1 | 河南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二级 | 拟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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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南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二级 | 拟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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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金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专业承包特种工程(结构补强) | 不分等级 | 拟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