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对我县1家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内容见附表。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371-6218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