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有序运营。对到期未换证及年度审验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已不具备开业安全条件的五家运输业户及两台运输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过后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注销以下五家运输业户及运输车辆。
注销业户名单附后: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