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372/2022-00013
  • 中牟县民政局
  • 社会救助
  • 2022-11-25
  • 2022-11-25
中牟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公告

依据《河南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及《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6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计划通过政府采购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现将申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牟县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2、服务领域:社会救助领域;

3、服务对象:中牟县辖区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

4、服务时间:12个月;

5、人员配备:承接主体根据合同及时、足额配备至少2名社工。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区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聘用。其中,担任项目主管的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或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对全县基层经办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群体进行对象排查、家庭调查、政策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开展。

三、项目承接主体条件及申报要求

(一)承接主体条件

1.承接主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

2.承接主体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完善的内部管理、财务、监督等制度,有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纳税等良好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备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实施方案;按照服务协议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做好民政部门等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4、承接过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工机构优先承接此服务。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要如实申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承接组织机构应有统一、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职责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工作人员具备丰富的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验;要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服务对象满意度反馈等机制。

四、承接主体的确立

本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请有意向的承接主体近期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参与磋商。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牟县民政局

电话:0371-62153173

邮箱:zmxmzjshjzk@163.com

联系人: 刘  威


                                        中牟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25 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