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有效保护公路路产,维护路权,创造优良的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及意见精神,决定启用中牟县五处货运车辆动态称重“非现场”电子抓拍系统,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10月0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1、中牟县S312线雁鸣湖非现场执法点(公路桩号:S312线K19+300处,检测方向:由南向北)
2、中牟县Y011线雁鸣湖非现场执法点(公路桩号:Y011线K4+50处,检测方向:由北向南)
3、中牟县 S225线雁鸣湖非现场执法点(公路桩号:S225线K246+200处,检测方向:由南向北)
4、中牟县 S314线官渡非现场执法点(公路桩号:S314线K221+400处,检测方向:由东向西)
5、中牟县G310线韩寺非现场执法点(新建公路,检测方向:由东向西)。
以上五处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称重检测抓拍,前后方均设置LED超限检测提示牌,告知超限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及自行消除违法行为地点。治超非现场执法点正式启用后,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对于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点货运车辆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货运车辆进入治超非现场执法点后,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及故意损坏、损毁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处罚地址
中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室(解放路17号),联系电话:0371-62186116。
特此公告。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