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15〕91号)第三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单河栓(从业资格证号:410122********0030)等19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因从业资格证超过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发新证且截至2020年2月8日已逾2年,现决定对其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
请上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郑州市中牟县商都路房产大厦2楼交通业务综合窗口,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证件交回我局。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和将证件交回的,本机关将依法注销相关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相关从业资格证自行作废并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中牟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371-62126983。
特此公告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