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激发市场活力,保障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保证金欠款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9〕1号)和《关于清退郑州市工程建筑领域已竣工备案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通知》(郑建文〔2019〕281号)的文件的要求,中牟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已竣工或完工并未发生拖欠的项目进行清退,现将清退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在中牟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账户上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项目已竣工或完工并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请各企业及时按退还要求准备资料到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欠(信访)办2006房间办理退还手续。咨询电话:0371—6968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