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中牟县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中牟县营商环境评价办理建筑许可整改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日
2021年中牟县营商环境评价办理
建筑许可整改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工改〔2021〕1号)《中牟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牟县2021年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牟优化营商组〔2021〕1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以评促改,着力提升我县办理建筑许可水平,推动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我县办理建筑许可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针对河南省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反馈中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精简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县办理建筑许可整体水平和排名。
三、主要措施
1.完善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对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在工程施工期间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检查,仅对当次检查结果负责。施工后,严格落实对项目的最终检查机制。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规范技术审查服务。制定公布技术审查事项审查标准,探索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查”,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对勘察、设计质量全过程监管,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责令整改,做出处罚,并作为不良信息计入勘察、设计单位的信用档案。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3.持续优化联合验收。一是继续落实“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模式。二是整合规划土地验收环节。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与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事项,统一核发“建筑工程规划土地核实意见”。三是试行实施产业类项目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对于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产业类项目,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联合竣工验收,让企业竣工验收用时更少,早日投产,早见效益。四是积极推进“验收即登记”创新做法,早日实现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的新模式。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人防办
4.进一步推进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政策改革。全面落实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告知承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制、取消强制外部监理、施工许可前全部并联、联合竣工验收备案等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风险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尽快将供排水及电力现场踏勘纳入施工过程中的联合监督检查。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各审批职能部门
5.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全面贯彻落实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规划核实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备案文件等其他事项逐步实行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在项目备案阶段,实行项目备案信息自动流转,精简企业提交材料;在综合测试阶段,强化综合测绘成果审批全流程共享;在图审阶段,推进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在线联合审图。同时,加快电子证照与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实体政务大厅等对接,推进电子证照部门互认、实现企业自行在线打印。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政务数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各审批职能部门
6.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全流程告知承诺制审批。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政务数管局
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7.探索精细化分类审批。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形成十余种项目类型分类申报及4条工作主线并行推进,构建全流程并联审批机制,重点提升小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分步实施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在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也可以按照传统的一个阶段,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进一步提高审批时效。
时间节点:2021年12月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资源规划局、各审批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能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全面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效能的工作共识。
(二)狠抓落实,争取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举措,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使完善质量监督体系、规范技术审查服务、优化联合验收、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取得实效,提升我县办理建筑许可总体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