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2372/2021-00040
  • 中牟县民政局
  • 关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公告
  • 2021-11-08
  • 2021-11-08
中牟县民政局关于购买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的公告

按照《郑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郑民文【20218)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郑财预【2021504)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中牟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资金为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5万元,本项目包含2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1、项目名称:中牟县乡镇(街道)社工站;

2、服务领域:社区社会工作;

3、服务对象:社区内居民群众;

4、服务期限:12个月;

5、人员配备:承接主体根据合同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2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区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聘用。其中,担任社工站项目主管的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或累计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满60学时的人员)。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郑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郑民文202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主要为纳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范围的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养老、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减轻基层民政等部门压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社工站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开展。

三、项目承接主体条件

依据《郑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郑民文20218号)文件,对承接主体要求如下:

1、承接主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

2、承接主体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完善的内部管理、财务、监督等制度,有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纳税等良好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备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3、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实施方案;按照服务协议设立社工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做好民政部门等部门规定的其他工作。

4、优先使用本地机构。承接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优先承接此服务。

四、承接主体的确立

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请有意向的承接主体近期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参与磋商。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牟县民政局

电话:0371-62181691

邮箱:zmxshgz@163.com

联系人:万老师

                                                      中牟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8日




 

 

 


主办单位: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 邮编: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