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年产搅拌车500台、下灰车20台、清洗车20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9日~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年产搅拌车500台、下灰车20台、清洗车20台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康平路西、纬四路南
(5)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用原有厂房面积52144平方米,年产搅拌机500台、下灰车20台、清洗车20台生产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排。项目主要废水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包括冲厕废水、食堂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切割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及打磨粉尘。切割废气设置槽边抽风装置,废气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经柔性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除锈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过滤棉过滤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冲床、钻床、焊接设备、喷漆工序各类风机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100dB(A)之间。采取上述措施后,各高噪声设备可降低至60~70dB(A),经预测四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喷漆房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废固化剂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废边角料、废原料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地块功能及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的内容要求。
(3)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将对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该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显著,经济与环境效益双赢的好项目。从环保方面看,项目可行。
4、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国龙 联系电话:15093162016
通讯地址: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康平路西、纬四路南
(2)环评单位: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 工 联系电话:0371-86528828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72号中建大厦B座1906室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及关心本项目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针对环评报告中的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选址等方面从环保角度出发,提出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郑州博歌车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