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就关于中牟县轩顺街、余庆街及明阳路道路(余庆路)项目、中牟县姚家镇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等工程项目聘用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公开通知,现欢迎有能力的造价咨询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中牟县审计局工程项目聘用造价咨询机构
1.2服务范围: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及相关后续服务
1.3服务期限:接到任务书后 90 天内
1.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中牟县有关管理规定及本单位相关要求
1.5服务地点:本单位指定地点
1.6项目实施、考核及付费标准等相关工作参照《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牟审〔2021〕14号)规定执行
1.7项目分类如下:
分类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备注 |
A类包一 | 1 | 中牟县轩顺街、余庆街及明阳路道路(余庆路) | 工程类 |
B类包一 | 1 | 中牟县姚家镇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项目 | 工程类 |
2 | 万滩镇杨家、杜湾移民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 工程类 | |
3 | 中牟县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奖励项目 | 工程类 | |
4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19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 工程类 | |
5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19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 工程类 | |
6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19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第三标段 | 工程类 | |
7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19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四标段 | 工程类 | |
8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19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施工五标段 | 工程类 | |
9 | 中牟县三刘寨引黄灌区2020年度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六标段 | 工程类 | |
B类包二 | 1 | 狼城岗镇新镇区排水1#泵站项目(设备和供电)一标段 | 工程类 |
2 | 狼城岗镇新镇区排水1#泵站项目(设备和供电)二标段 | 工程类 | |
3 | 狼城岗镇新镇区排水1#泵站项目(土建) | 工程类 | |
4 | 中牟县黄店镇李村社区绿化工程 | 工程类 | |
5 | 中牟县黄店镇袁家社区景观绿化工程 | 工程类 | |
6 | 中牟县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清洁能源补贴 | 工程类 | |
7 | 中牟县2020年新建集中供热项目 | 工程类 | |
8 | 中牟县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清洁能源补贴 | 工程类 | |
9 | 中牟县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补贴及清洁能源补贴 | 工程类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现金流量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提供完成本项目配备的相关设备及人员(提供设备配备表及人员配备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申请人提供企业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月起据实提供;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2.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参与本项目审核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不少于五年的实际造价工作经验。本次报名人员必须与项目确定成交后实际参与造价审核人员相符,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及社保中心出具的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2.7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本单位有权拒绝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2.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编制或审核招标项目的基本建设概(预)算、标底、结算、过程造价控制的中介机构,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提供承诺函)。
2.9中介机构不得将审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承诺函)。
注:以前年度参与过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且服务质量考核达到优秀档次的中介机构可同时报名A、B类项目,未参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或以前参加过但服务质量考核为合格档次的中介机构仅可报名B类项目。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参与审计项目的中介机构,按照县审计局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结果,优秀档次的中介机构可同时报名A、B类项目,合格档次的中介机构仅可报名B类项目。
A类包为送审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B类包为送审金额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3.1报名时间:2021年 07 月 20 日至2021年 07 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报名地点:郑州市中牟县清阳街231号6楼604室
3.3报名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胶装成册的申请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指: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资信证明或财务报告)至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申请文件制作要求:按照本通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依次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两份),申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类别、申请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申请时间和相关的电子版(带U盘),附件《中牟县审计局工程项目聘用造价咨询机构报名登记表》(两份)含电子版。
3.4本单位项目办负责对各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原件核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摇号。
四、摇号要求:
4.1时间:2021年 07 月 23 日上午 10:00 整(北京时间);
4.2地点:郑州市中牟县清阳街231号6楼604室。
4.3摇号方式:摇号由项目办组织、实施。邀请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部分中介机构人员参与监督。项目摇号后由项目办分配至各业务科室。
4.4摇号规则:依据包号(从A类包一、B类包一到B类包二)的顺序依次摇号,如在前一包中已被摇中成为成交人,则该申请人在此后的分包中不再参与摇号,如在A类项目中已被摇中成为成交人,则该申请人在此后的B类项目中不再参与摇号,如在A类项目中未被摇中成为成交人,则该申请人可在此后的B类项目中再参与摇号。
4.5摇号结果:摇号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在发布本项目通知的媒介上发布本次摇号结果通知。
五、发布通知的媒介
本次通知在郑州市政务公开-中牟县-县审计局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闫先生、白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126938、0371-62126059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清阳街231号
附件:中牟县审计局工程项目聘用造价咨询机构报名登记表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