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平安中牟”建设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广泛凝聚局机关各科(室、队、所)、基层监管所和监管对象的力量,以人民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为导向,依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时间
“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从11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时空,达到不发生重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大宣传”活动
1、上好平安建设宣传课。组织召开一堂法制平安建设宣传课,在宣传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常识的同时,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委政府在维护治安、促进平安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中付出的辛劳、取得的进步。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单位职工召开一次平安建设工作恳谈会。
2、印发平安建设宣传材料。局办公室要印制平安建设宣传单,结合“大走访”活动发放,向职工发放,数量要达到每位工作人员一份。
3、发布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局办公室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插播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各基层监管所要督促商户利用商铺LED显示屏滚动插播平安建设宣传标语。
4、发送平安建设宣传短信。局办公室要通过手机短信、公务微博、微信等,坚持每周至少向干部职工发布一条安全防范、警情提示、便民服务承诺等平安建设动态信息。
5、建强一支平安建设宣传队伍。局稽查队、各基层所要把那些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人员充实到平安建设宣传队伍中来,建好一支宣传队伍。从一案一事的处理做起,从每一个案件的查办、每一个矛盾纠纷的调处、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抓起,在每一案件和事件的办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二)开展“大防控”活动
1、开展“大巡防”活动
门卫要佩戴“平安志愿者”红袖标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并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登记制度。
2、强化视频监控建设及应用
(1)抓好资源整合联网。根据“依规建设、按需联网、整合资源、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的原则,逐步开展视频监控的整合与共享。
(2)深化视频信息共享应用。积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拓展视频监控的应用领域,深化视频监控在执法监督、部门共享、服务民生和“明厨亮灶”等方面的综合应用。按照“统筹需求、分级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与业务协同,依照法律规定使用处理相关视频资源,并采用多种方式发挥视频图像信息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全县已完成明厨亮灶的91家学校食堂、47家餐饮服务单位将实时视频上传至公众网站。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
组织干部大走访。局办公室要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佩戴红袖标向监管对象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通过与监管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建立工作台帐,列出走访过程中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大整治”活动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大排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治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的重要意义,以这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将不断提升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来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问题整治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影响平安建设的各类问题排查清、整治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督导。局办公室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四定一包”(即“定工作责任、定整治时限、定整治效果、定奖惩措施,包案领导责任制”)工作制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攻坚活动。要建立本次活动的工作台账。
(三) 广泛动员,统筹推进。局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会要求召开活动动员会,通过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内部发动,大力宣传开展“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单位组织发动、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动员广大群众踊跃参加“践行十九大、平安千万家”义务巡防活动,迅速掀起活动热潮。义务巡防队员除其他原因不宜佩戴红袖标外,均应佩戴红袖标。红袖标由局办公室统一制作,原则上为红底黄字,名称为“平安志愿者”,标底注明单位简称。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实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