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各医疗机构:
现将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有关科室、各基层监管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