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会福利事业救助工作
一、儿童救助工作。累计为全县54名困境未成年人发放救助资金21.2万元;救助孤儿33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41.1万元;对5名超龄就学孤儿发放生活费6.42万元;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人,发放救助资金63.2万元;
二、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2020年1-11月共救助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