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住建行业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排水管、给水管等塑料管产品质量监管,切实排查和消除塑料管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塑料管产品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住建行业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杜绝监管盲区,有效排查和消除排水管、给水管等塑料管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我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我局牵头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所使用各类给水和排水塑料管制品。
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各个重要关口,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质量验收等环节,切实加强有关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进场验收管理规定,不使用“三无”产品和不符合产品标准的材料。
三、整治阶段
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
四、任务分工
(一)加强工程施工图审查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审查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排水管、给水管等塑料管产品是否注明规格、型号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经过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项目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审查、审查不合格或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责任科室:勘察设计办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加强我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我局牵头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监管,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排水管、给水管等塑料管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1.我局牵头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责任科室:技术发展科、项目管理科
2.我局牵头实施的园林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园林局
3.我局牵头实施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责任科室: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科
4.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或提前介入质量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
责任单位:质监站
(三)加强工程质量验收
加强各工程质量验收,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排水管、给水管等塑料管产品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和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技术发展科、园林局、市政管理所、质监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技术发展科、项目管理科、勘察设计办、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科、质监站、园林局、市政管理所等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牟县住建行业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按时报送材料。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材料报送实行周报制,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工作动态信息及《中牟县工程使用塑料管产品质量抽检情况统计表》经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秘书科,联系人:任梦珂,联系电话:62186140,电子版发送至局邮箱:zmxcxjsg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