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
为保护大气环境,建设生态示范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按照《中牟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牟县2017年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秸禁〔2017〕1号)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禁烧时间
自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底,禁烧工作贯穿全年。
二、禁烧范围
现代农业示范区范围内。
三、禁烧事项
严禁户外一切的点火、生火、焚烧现象。具体如下:
1. 严禁焚烧秸秆、垃圾、落叶、杂草;
2. 严禁露天烧烤、露天盘伙、柴火做饭;
3. 严禁在结婚、小孩摆酒儿、庆典、寿宴等喜庆日子燃放烟火爆竹;
4. 严禁在公墓或坟地焚烧纸钱、纸扎、花圈等祭祀用品。
四、严厉惩处
凡是违反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予以罚款1000元至2000元,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社会矛盾故意纵火者,经查实后,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惩处。
(注:我县已建成“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对各地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雁鸣湖区域已安装20余个秸秆禁烧高清、360度旋转摄像头,并结合互联网+技术,高清摄像头拍摄的田间视频画面,借助4G无线网络实时传到“蓝天卫士”平台上,全方位、全天候对全示范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将会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全面掌握,并对焚烧现场捕捉、保存证据。)
举报电话:0371/60868666
郑州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