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占比,进一步扩大产业集聚效应;紧扣提质转型的发展要求,提高标准化厂房使用质量。经集聚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集聚区内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单位自主招商行为进行规范。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产业筛选
落实《关于规范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企业项目招商入驻工作的通知》(牟车管【2017】76号)文件精神,以坚持主导产业集群培育为目标,合理进行招商产业筛选。
(一)鼓励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单位围绕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招商;引导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单位围绕动力电池、电机、控制系统及信息系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低碳化、电动化、智能化招商。
(二)严格遵照集聚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进行产业筛选,禁止危险化学品、水泥、建筑砂浆、商品混凝土等项目新建入驻;限制小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木材加工、小型建材等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产业入驻;限制对环境承载压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其他类项目入驻。
二、入驻要求
(一)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单位要合理规划本厂区的产业布局,科学设置产业分区,使厂区各产业分区相同、相近产业合计集聚,符合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二)入驻标准化厂房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立项、环评、消防等各类手续方能入驻、生产;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单位要配合入驻项目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入驻标准化厂房的项目,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的,可直接向管委会招商发展局申请入驻。对于不符合主导产业的标准化厂房项目,项目方需会同厂房承租方共同向管委会招商发展局提出入驻申请,经招商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落地入驻。
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