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牟住建〔2020〕74号
![]()
中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中牟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牟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6日
中牟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建文〔2020〕17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20年8月下旬到10月中旬,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底线思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合成战”、解决风险隐患的“攻坚战”,动真格、出重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保证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全面提升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单纪谦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郭东丽 党组副书记
副 组 长:吕战胜 安监站站长
成 员:李翠霞 安监站党支部副书记
张 凯 安监站副站长
吴国玲 安监站副站长
吴学明 安监站副站长
王 琳 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牟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吕战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协调工作,安监站具体落实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检查日常工作。
四、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专项督查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2019年以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项目和企业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安监站要做到守土有责,积极行动,安排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参建主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二)企业施工现场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方案审批、论证、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企业资质情况,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专用梯道、降水排水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监测、防护和评估情况。深度达到1.5米的基坑施工,监理旁站情况;对深度达到2.2米的基坑施工,基坑防护情况;深度达到3米以上的基坑施工,危大工程规范施工情况。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架子工持证上岗作业情况;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脚手架扫地杆及斜撑搭设、防护架体设置以及整体稳定性情况。
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洞口、临边防护搭设方式及材质情况,卸料平台钢丝绳拉环、预埋扣件、连墙件或锚固钢筋设置情况。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合规情况,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临时设施搭设、材质选用合规情况;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企业数据库建立、使用全过程管控、评价辨识、备案监控、防护距离、用途记录情况,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
(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安全宣传活动情况,进场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教育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检查督促及整改落实情况。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是否建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成立应急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四)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基坑及周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推进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针对近期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结合夏季防汛特点,重点突出对有限空间作业、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成立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强化隐患排查,狠抓整改落实。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对承建项目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省厅“四大行动”安排部署,集中人力物力对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漏一个区域、一个项目。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及时组织开展复查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安监站要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企业严格落实通报约谈、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措施。要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凡是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企业在事故发生地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所有项目一律停工自查;发生较大事故的,事故企业在事故发生地省辖市级行政区域内所有项目一律停工自查;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事故企业在省内所有项目一律停工自查。
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组织落实,及时总结提升,将活动开展情况(含主要做法、工作成就、下步计划)于10月24日前报送县住建局安监站。
联系人:周瑞红
电 话:0371-62186146